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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相关问题

2023-08-15 18: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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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5 回复

专业分析: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后,由于主观或者客观的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股东全部或部分转让其股权,以获得所需资金或者退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即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一般分为股东之间的转让和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也没有其他任何限制。具体的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形如下: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 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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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 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4、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认定。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得以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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