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登记带身份证户口本,后另外带离婚证或判决书,后者一般用不到有时需要证明未婚。 1、户口本中未婚再婚应当有记录。 2、户口本中有“婚姻状况”一栏,依法应当据实填写。具体的填写要求为: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针对办理再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再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是身份证、户口簿。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持身份证、户口簿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二、双方自愿结婚;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三、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再婚一般和第一次结婚需要提交的证件是一样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了上述材料以外,若是离过婚后再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若是配偶死亡后再婚的,应提交配偶死亡的证明材料。此外,若一方没有居民户口本,或未办理落户手续、或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集体户口本内本人的户口等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