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户口注销了怎样复原

2023-10-17 20:59:32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17 回复

专业分析:

户口被注销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持相关证件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请恢复户口,比如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本人或者申报义务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申报恢复户口;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

展开更多

针对户口注销了怎样复原,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被注销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恢复户籍手续。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注销原始户口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4、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5、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6、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7、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扩展资料:公民在常住地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所需手续: 1、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信》;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双重户口,于法于情,都是应该严加杜绝的。它不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更是助长了“重婚”、“房多多”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那么应该如何关闭这利益博弈下猛张的“虎口”呢?还是需要相关部门针对各方面问题,制定相应方案,完善户籍管理制度。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