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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申报材料有: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协议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离婚协议共同制定一式三份;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现役军人应提交结婚登记:《军人婚姻登记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生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
离婚登记的材料具体如下: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各提交3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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