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赠与的类型相适应,赠与合同可分为: (一)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这是根据赠与人赠与的目的是否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划分的,如果赠与人对受赠人在道德上有扶助的义务,如养子女因生父母生活比较困难而约定赠与一定财物的合同,即为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并不以履行道德义务为目的的赠与合同。区分这两种赠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二者的效力不同: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效力较强,即使非书面的非现实赠与,赠与人也不得任意撤销应负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非书面的非现实赠与,若是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人于标的物交付前或登记之前,可以任意撤销。
针对赠与合同应采用哪些形式订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下列形式: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3.公证形式。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 4.鉴定形式。鉴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合同管理机关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5.批准形式。批准形式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别的合同须采取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一种合同形式。 6.登记形式。登记形式是指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采取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