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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流程如下: 1、明确所负责任。撞车以后,最好先明确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 2、报案。报案需要: (1)带上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3、定损。定损时,要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把其中的一联交给他们,由他们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 4、修车。 5、开具事故证明。修完车后,可以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
1.应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来不及派人报案,可先电话报案,待事故处理后,再向保险公司补述事发经过,并填写出险通知书。 2.报案后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或单据: (1)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 (2)被保险人身份证。 (3)经过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 (4)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此驾驶证必须经过年审合格并确定在准驾车型范围内。 (5)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 (6)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 (7)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清单以及有关的费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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