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无过错方在离婚协议中能行使撤销权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重大误解的协议过了撤销期能行使撤销权。对明显不公平、被严重误解的协议的撤销属于形成权,适用于排除期间的形成权,如撤销、解除权等。明显不公平、被严重误解的协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过错方一般指的是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夫妻一方: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构成重婚。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一方出轨长期与第三者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对象不仅包括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包括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其他情形相当的过错行为。 如果夫妻是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数额、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每对夫妻产生的矛盾纠纷和过错都不相同,因此无法制定一个硬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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