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包括哪些条件: (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3)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4)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 (5)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在实施中,应当注意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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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结算程序如下:1、首先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包括总包、分包、材料设备等;2、验收合格后,即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需要乙方向监理或者甲方上报所有结算资料;3、经审核通过,双方达成一致后,由甲方签发并交由财务付款。
单位辞退员工的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由解除决定人出具辞退书; 3、通知职工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 5、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转移、社会保险转移和公积金转移等事项; 6、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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