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以后,侦查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证据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逮捕等各种强制措施。 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强制措施不是决定性的。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之后,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侦查工作需要,采取刑事诉讼法规定各种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所以,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以后,侦查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证据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逮捕等各种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刑事司法政策也有较大的改动,最大的改动是尽量减少侦查阶段羁押犯罪嫌疑人,也就是现在常见的将以前使用较多的逮捕措施改为相对和缓的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
针对刑事拘留改为监视居住后还要遵守什么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监视居住遵守的规定主要有:1、经过公安机关批准才能离开监视居住的住处;2、经过公安机关批准才能与他人会见或通信;3、讯问时需要及时到达地点;4、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干扰作证;5、与身份有关证明的证件交给公安机关保存。
监视居住遵守的规定。刑法第75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住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以上规定,如果给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造成的干扰或者增加了混乱,或者严重妨碍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应当对其予以逮捕。如果违反规定,情节轻微,可以继续对其监视居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