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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的: 1.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男方出资买房写女方名字所购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分手后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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