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学鉴定对人身伤害的影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疗损害鉴定的影响因素: 1、鉴定组织与鉴定人员的中立地位; 2、鉴定意见的公正性; 3、鉴定材料的准确性; 4、鉴定技术水平; 5、其他影响因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与人身伤害的过错鉴定的区别: 1、启动程序不同。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 2、鉴定人员的组成不同。 3、鉴定的组织者不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