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伤七级伤残赔偿金额,要根据工伤职工本人工资、年龄,及当地所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才可以计算。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也应结合当事人年龄、医疗情况、当地所规定的伤残赔偿标准、当事人属于城镇居民还是农村户口等情况来计算。建议直接委托当地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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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五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8个月;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需要注意,五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适当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五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情形之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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