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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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情况下,通过起诉的方式进行离婚的,则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陈述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如果是存在婚外情的时候,则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判决夫妻双方进行离婚。 二.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归一方所有 2、婚前承租房买卖的处理原则 3、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处理原则。
离婚协议公证生效,离婚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财产协议书(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双方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审查通过发给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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