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第一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 第三,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 第二,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第三,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第四,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第五,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弄清、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明确了受益人,则这些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等即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针对父亲已去世,父亲去世之前自写遗嘱,将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而当年盖此房时主要是我父母出资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父亲去世母亲健在的只能拥有宅基地上面的房屋的权利。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当事人父亲去世后,若宅基地上有房产,房产可以作为遗产依法继承,若没有房产,宅基地会依法被集体收回,当然,当事人父亲去世前也可以选择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等方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