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和单位协商离职之后,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是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了。因为只有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单位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离职赔偿金不与社保缴纳金额一致该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只要是单位正常缴纳的是合法的,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很大的弊端就是发生工伤会赔不了,所以最好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按照合同缴纳社保,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拨打电话12333咨询。
社保帐户余额和实际交纳的不一样是因为:社保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其他还有进入医保,失业保险,数额很小,这个在个人社保基本信息中是不显示的。工资卡上的社保扣款就是缴纳的费用,因为还有失业保险,因此划入账户的小于缴纳数,但注意不能差得太多,一般只有几元或者几十元的差距。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