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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如何认定?

2019-09-30 19: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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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9-30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规定。1.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三:《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四:《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五:《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以上五种情形基本上归纳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但是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变的,不可能全部归纳在上述五种情形,具体的情形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归类。下面归纳一下哪些情形下属于个人财产第一:《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二:《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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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双方均有平等的处理权。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指取得财产的原因发生在婚姻期间。《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双方均有平等的处理权。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指取得财产的原因发生在婚姻期间。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取得的收益(但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如不动产涨价)。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活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该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胡梦蝶律师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

认定婚后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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