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民间借贷中可以进行担保,在存在担保时,借贷这一事实行为也会规避掉一些风险。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针对民法中民间借贷需要担保的条件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有良好的信誉等,担保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等。
有期限,一般六个月,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