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账催收的方式 很多人误认为催收的方式就是传统上门催收,其实不然。商账工作人员极少挨家挨户进行催收,大多数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联系当事人,快捷高效。如下: (1)电话催收 电话催收是指电话通知付款。即卖方在货物发出后向买方发出发货清单和付款通知单,要求买方将所发的货物款项在付款日到期前支付给卖方。 (2)传真催收 注意传真催收的保密性较差,需要结合电话催收。 (3)面访催收 通过面访催收是商账催收成本最高的一种方式。通常针对的对象是欠款金额较高的债务人。面访耗时、成本高,所以只对重要的债务人或者紧急情况下才采用。 (4)信函催收 信函催收价格便宜,可以一次性发给多个客户。但随着电话和互联网的普及,大多数已不再采用信函催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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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若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要注意合同标的物是否符合约定或法定的质量标准,货物运输与交付关于风险转移的约定以及关于结算方式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而且由于买卖标的物的种类不同,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不同。若是买卖普通生活商品,可能就没必要写书面合同,若是买卖商品房,书面合同是必要的,且需要重点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解除方式有协商解决、仲裁解决、诉讼解除。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有利于节约双方当事人时间,提升效率;如果不能协商解除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交由合同签署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如果不认同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进行判决解除。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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