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不赔能起诉保险公司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款规定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无过错责任。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如何。因此当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不到赔偿或者在保险金额的赔付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受害人可以直接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当然,保险公司的赔付是有一定限额的,如果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各种损失超出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责任限额,对于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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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报案。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第一时间拨打话进行报案。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事故责任存在纠纷,还应及时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损失不严重可当场定损,车辆损失严重或是多方事故,需要到定损中心定损。 4、提供单证。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发生车祸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如下:1、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获得报案号;2、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等待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做现场查勘;4、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做定损并获得《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5、维修车辆或事故中的遭受损失的其它财产、涉及人身伤害时进行医治;6、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保险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维修发票、受害者《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病历本、用药清单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交索赔要求。7、保险公司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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