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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亲戚,丈夫死亡,有父母,妻子,儿子11岁,请问死亡赔偿金对儿子有特殊照顾吗

2019-02-07 18: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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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树焕律师

2019-02-07 回复

专业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举个例子,职工因工死亡获得赔偿,不是死者的遗产,是对近亲属财产损失的补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其中,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都有明确的指向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损失参加分配。仅可以参加分配的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分配,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参照继承法关于继承人的范围确定,考虑与受害人的关系、劳动能力及共同生活紧密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确定。一般而言,工亡补助金应当先行扣除处理丧事丧葬补助金不足的支出,剩余部分,按子女、配偶、父母在相差不大的基础上,妇女儿童适当多分,与死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适当多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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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父母可以分割儿子死亡赔偿金。儿子先于父母死亡,对留下的遗产,可以按法定继承。按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其父母还可以参与分割遗产。 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间接赔偿权利人)作为权利主体,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法院不予分割。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孩子的遗产父母当然有继承权。父母与配偶、子女一样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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