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取得住房,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一方父母出资,如果没有事先特殊说明,属于父母对小夫妻俩的赠与,如果父母表明是给男方的个人赠与,那么这笔出资款就属于对男方个人的赠与。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针对爸爸现已准备再婚,我想咨询下法律上有无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如何分配的条例?比如爸爸再婚前家里的财产是否该归我和弟弟所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父亲的弟弟坐过牢儿子不可以当兵的。也就是说,按法律层面,两者是没有因果关系的。如果所犯罪行情节严重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不得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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