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针对请问职务侵占罪与公款私存的区别在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 1、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都可以构成该罪,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2、客观表现方面是不一样的,侵占罪是将他人代为保管、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1、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2、客观表现方面是不一样的,侵占罪是将他人代为保管、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有,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占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