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想离婚但孩子抚养权在女方我不想给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针对有一儿一女的离婚诉讼,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这种情况要在小孩子满了10岁以后,才能征询小孩子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因此即便是刚开始没有得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后还是有机会再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的。
法院判决离婚后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一般会判给母亲,但母亲有下列情况的除外: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孩子超过两周岁的,则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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