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针对前夫住的房子欠债会分给我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会。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应该保留被执行人家属的生活所需。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