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具有酌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主要有如下: 1、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被告人的供述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能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的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不大,且有客观原因尤其赃物直接使用于工作的特性,量刑时应与一般盗窃案有所从轻处罚的区别。 3、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构成犯罪,但其主观恶性不大,具有自首情节,确有悔改行为,具备刑法关于缓刑的条件。因此,对被告人应减轻处罚,并建议宣告缓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针对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行政处罚法》之所以作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的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首先,在我国惩罚本身不是目的。如果从轻处罚能够达到目的,那么从重处罚实际上会扩大处罚成本。宽严相济、宽严相济、宽免相济的使用方式,更容易使人们改过自新。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另外,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