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有夫妻双方和小孩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如果没有分额数,就是各占1/3: 因为房产证有三人名字就是三共有房产,离婚时分配就按各三分之一分配了。如果要房产的一方就按三分之一房价付款给另一方,小孩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付费了。 如果要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按分额办理,就是说付款方占三分之二,小孩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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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问关于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复杂的吗?其实并不复杂的,有很多的朋友都想要了解关于这方面,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小编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割 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 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给予孩子,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孩子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孩子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但不得侵占、挪用,非为孩子的利益不得处分。 因此,即使孩子由女方抚养,她也只能分到三分之一,对于孩子的三分之一部分,只能够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更不能占为己有,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孩子合法的财产权利不受侵害。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房后,该房屋便成为其个人财产,父母无权擅自处分。即便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父母也须提供合法证据。否则,日后一旦孩子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不但可以要求父母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房产中介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官说,虽然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父母离婚后,父母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在孩子名下的房屋中。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上述条款说明,孩子名下的房产就是孩子的财产,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不损害孩子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代为管理,但不能随意处置。例如父母不能将房屋赠送给别人,也不能以低价出卖。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父母若为了孩子的合法利益则可以处分孩子的房产。比如房子升值,卖房能为孩子带来更多收益,则可以代为处置,但相关收益应归孩子所有。 总之,应对房产证上有孩子名字的离婚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离婚时房产一般是让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协议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分割房产,协议不成的,三人可以按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三人假如出资比例相同,则对房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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