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针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仲裁等方式要求其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履行不能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