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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和三金该怎么办

2023-05-15 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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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15 回复

专业分析: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你提供的材料只能给你做这么多分析,要知详情可电话咨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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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如果属于以下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彩礼三金的判决:女方在离婚时一般是不需要退彩礼三金的,彩礼三金依法归女方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未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那么女方离婚后就要将彩礼三金依法退还给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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