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住宅性质实际用于经营商用的房屋拆迁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应当根据你的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如有疑惑请来电做进一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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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资料有:《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股东主体资格证明;验资证明;董事、监事、经理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法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核名通过后,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的信息如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股东主体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说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聘用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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