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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债权转让问题

2023-05-05 10: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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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5 回复

专业分析:

对工资债权而言,由于性质特殊,是无法设定担保的。当工资债权与抵押权之间发生竞和时,由于工资是劳动者劳力的对价,是劳动者生活的唯一依赖,如果工资不具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效力,就不足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因此,为了确保工资债权的实现,一般都应承认一定期间内没有获得清偿的工资优先于一切债权受偿,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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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私人债权可以转让,转让要注意下列问题: 一、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 二、下列债权不能转让: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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