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的继承在继承程序上和别的财产并无区别: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4,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各方协商,或者请第三人调解,或者起诉; 5,房产继承和其他继承的区别体现在,房产继承必须经过继承公证。
针对房屋遗产继承按照哪些程序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遗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顺序,遗产一般是平等分割的。
房屋遗产继承程序是: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携带相关资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