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按照《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
针对治安案件办案单位在办理伤情鉴定方面应当遵守哪些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操作人员在受到培训后方可使用卸扣。 2、作业前,检查所有卸扣型号是否匹配,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 3、禁止使用螺栓或者金属棒代替销轴。 4、起吊过程中不允许有较大的冲击与碰撞。 5、销轴再承吊孔中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 6、卸扣本体不能承受横向弯矩作用即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 7、再本体平面内承载力存在不同角度时,卸扣的最大工作载荷也有所调整。 8、以卸扣承载的两腿锁具间的最大夹角不得大于120°。
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市、县;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