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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驾驶机动车上路会被怎样处罚

2022-12-22 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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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22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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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元璋律师事务所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如下: 一、行政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刑事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2、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醉驾行驶机动车的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3、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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