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针对单位实行住房补贴职工是否享受住房补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住房补贴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对于在本单位工作的没有住房的员工和居住面积达不到一定标准的员工,发放的以现金为形式的补贴。住房补贴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确定住房的面积标准和补贴标准。
关于女方离婚后是否可以提出住房补助的问题;首先,男女双方离异后,尽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但也不能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因为在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住房分配体制下,已经按照房改政策所购买的公有住房,事实上已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这样可以视为双方都享受了房改的优惠政策。离异后一方虽然未取得原住房,但原住房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了分配;因此,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公有住房核定为夫妻二人共有住房。其次,离异前已购的公有住房已达到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补贴;但离异前已购公有住房未达到本人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是可以享受差额住房补贴。所以,具体问题应具体对待。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