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太湖岸线内圈圩或者围湖造地;已经建成的圈圩不得加高、加宽圩堤,已经围湖所造的土地不得垫高土地地面。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国土资源等部门,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2年内编制太湖岸线内已经建成的圈圩和已经围湖所造土地清理工作方案,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两省一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针对海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防止围湖造地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该法律法规出台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审核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地图审核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守国家秘密、高效规范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施地图审核所需经费列入相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年度预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