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或者是债权债务关系,除了借条或者是欠条外,还需要收条、人证、电话录音以及邮件、短信往来和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进行补充证明,才能够确认借贷关系真实有效的发生。尤其是对大金额的借贷关系,更加需要这些证据的补证,仅仅有借条或者是欠条,法官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在现在的金融社会,银行业如此发达,进行银行转账也是非常便捷。除非是小金额的钱款支付或者是恰好存有大金额钱款,不然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转账进行钱款支付的。没有银行转账记录和凭证,法官一般是不会采信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
针对借条或人证都要法官才能证明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写借条可以不找证明人,借条无论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版,只要签字是对方亲自、自愿签署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证明人的,对于债权关系的证明效力更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写借条可以找证明人,也可以不找。只要当事人的借条是依法订立的,即使没有证明人,也是有效的。而在发生纠纷时,证明人可以依法作证,但有效的借条本身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所以是否要找证明人,可以由当事人自主协商确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