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境)外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管辖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管辖权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基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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