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贷款通则》第二十一条对于企业借款合同效力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针对贷款合同对公司有什么法律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企业借款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一般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借贷合同没有公证,但具备下列要件的,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思表示真实;并且借贷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