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纠纷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那么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借条上写了还款日期的,一种是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写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期到期后的第二天起算,如果债权人在两年之内没有催告债务人,就丧失胜诉权。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确定没有写明还款期起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一)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二)如果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但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就等于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三)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履行的,例如债权人没有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也不起算; (四)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且否定债权的存在,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五)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针对借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类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借条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但如果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则诉讼时效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没有诉讼时效,如果是出借人对于自己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则是从与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未行使,则法院不再对该权利进行保护,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也不再受法律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