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针对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什么不予受理的情形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案件存在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当事人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 3、离婚案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案件,当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