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逾期还债利息怎么算 1、如果属于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债权人因其违约而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依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追讨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息比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稍高,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人亦可以预见,在债权人主张的情况下,如果借款单上的利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如属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违约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故只要借款单上约定的利息没有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人民法院均可以予以支持。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及基于公平原则,在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以补偿债权人的损失,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 实践中,如果您有遇到债务人没有按时还债的情况,您要及时向债务人追讨,不要错过了债权债务诉讼时效,以避免您的合法债权遭到损害。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时,如果债务人根本没有还债的意向,那么您要及时行使诉讼的权利,向法院起诉债务人来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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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利息,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贷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贷款时一并支付;借款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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