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使用权

2023-03-25 21:12:13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5 回复

专业分析: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供应,应保尽保。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住房保障部门商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应当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保障性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当年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展开更多

针对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使用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少了一个车牌上路行驶的,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是一种违法行为,会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扣十二分。若是发现车牌丢失的,应立刻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凭派出所开的证明再驾驶车辆就不会被处罚,这之后再去车管所申请补办车牌。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套牌车是指具有以下情形的机动车:1、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3、使用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号牌。驾驶套牌车的行为属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依法应受到收缴、扣留机动车的处罚,同时计12分,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及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