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生产者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二)食品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召回的区域范围;(三)召回原因及危害后果;(四)召回等级、流程及时限;(五)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六)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七)召回食品的处置措施、费用承担情况;(八)召回的预期效果。
针对食品召回计划都有哪些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专供婴幼儿、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