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中,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注:以上两种方式,都是采取了先发放的方式,因为如果等到生育津贴申领下来才发放,女职工将有几个月领不到工资。这样做不合适,而且也会引起员工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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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发放规定如下:用人单位应在法定休假、婚丧假期间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支付工资。女职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怀孕期工作许可证超过一个月的,经本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定必须给予产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以往员工月薪标准的80%发放。
公司放假期间工资发放规定: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病假期间,工资不得对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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