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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没有遗嘱证据怎么立遗嘱

2022-10-31 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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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31 回复

专业分析:

订立遗嘱可以有以下方式:1、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赠。3、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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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房子属于去世老人遗留的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老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老人的合法配偶、老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2、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清偿的范围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受限制。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对债务及税费等不承担清偿责任。 3、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可以由被继承人去世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全一般只继承属于其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 4、各个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划分可以进行交涉,一般的原则,可以由经济条件稍好的继承人,经济补偿其他继承人,随后取得该遗产的单独所有权。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立遗嘱人去世老伴不能改遗嘱,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立遗嘱人去世那么遗嘱已经生效了,就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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