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虐待罪可以经过法院处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17条指出,要依法惩处虐待犯罪。 采取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是实践中较为多发的虐待性质的家庭暴力。 根据司法实践,具有虐待持续时间较长、次数较多; 虐待手段残忍; 虐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患较严重疾病;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实施较为严重的虐待行为等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情节恶劣,应当依法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虐待罪是否可以公诉,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那么就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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