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是《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律效力高于《公证书》,即使女儿写了什么书面的东西,凡是涉及房产归属的,公证处是不做公证的,因为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都知道《房屋所有权证》的法律效力高于《公证书》,即使做了公证,也改变不了《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姓名,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谁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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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可以写公公跟儿媳妇的名字。房产证可以写任何人名字,购房时签署公公和儿媳两位名字购房合同,就可以办理两位名字房产证; 住房属于两位共有,在购房合同上如没有约定份额前提,两位一人一半权益,因为是婚后买房,属于各自的那一半和各自配偶共有。
(1)房子购买于婚内,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对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房产购买于婚前,但是是对方或者是对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就是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内双方没有约定为共有的,不能要求分割。 (3)房产购买于婚前,但是是按揭购买的,如果没有其他约定,那么婚内所还贷款及这一部分贷款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该给对方补偿一半。 (4)房子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于对方名下,没有其他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具体可以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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