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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标准

2019-09-02 0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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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09-02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死亡赔偿金标准:n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n死者近亲属因遭受精神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5-1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比照分配遗产的方式进行分割。n但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对方(肇事方)是机动车,就先由对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1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承担赔偿责任后(如果投保的话),余下部分方按照责任进行分担。n如果没有投保,就由对方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余下部分再按照责任分担。n二、法律依据: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n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n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n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n肇事逃逸的情况应该更加严格处理,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有更严厉的处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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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事故责任方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和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要根据当地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20年,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林岚青律师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食宿费、住院食品补贴、必要的营养费用、伤残偿金、伤残补助、受抚养人的生活费用、康复费用。2、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应当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为依据,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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