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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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内容: 1.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等情况; 二、必备材料 1.原被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结婚证; 3.有子女的,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房子、车子、存款、股票等等); 5.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三、其他证据材料 1.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2.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3.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4.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5.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6.要争孩子抚养权的,还得准备自己对孩子成长有利,对方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
1、三份起诉状;2、双方身份证明;3、夫妻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起诉时只需提供复印件)。起诉时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地民政局出具《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的婚姻关系证明;4、如果要分割房产,应提供分割房产的相关信息;5、如果有孩子,需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常住户口卡和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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