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收养子女抚养权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时,双方须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抚养权变更手续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
离婚后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